【反修例】被員佐級協會點名批評阻礙清場 區諾軒:警不反省只會令同袍形象更醜陋
發布時間: 2019/07/09 13:17
最後更新: 2019/07/09 13:18
尖沙咀前日(7日)反修例遊行後部分示威者遊行到油麻地及旺角一帶,一度跟警方對峙,惟示威者經商討後決定離開及高叫「一齊走」,警方卻突然「包抄」示威者,多人被捕及受傷,有立法會議員要求跟警方指揮官對話不果,警察員佐級協會昨日(8日)去信立法會主席梁君彥,點名批評2名議員譚文豪及區諾軒刻意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。區諾軒今日(9日)回應指,當晚示威者已散去,惟警方仍向在場記者推撞70米,擊打攝影器材,協會卻反指議員拒絕離開,而非反省是否有執法的必要,「只會令同袍形象更為醜陋」。
區諾軒又指,警隊近年瀰漫一股歪風,凡警務人員犯錯,總有代表鼓吹死不認錯。令警隊形象受損;他又提及當晚有警員狂言警察執勤不需配戴委任證,惟《警察通例》規定便衣警員行使警權,必須表明身分及出示委任證,不遵從《警察通例》者可能須被紀律處分,反問協會需否正視警員有否正確認識《警察通例》。他補充,自己跟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並非警隊那種從屬關係,協會不必致函予他。
譚文豪則回應指,根據《警隊條例》第8條,禁止警務人員參與職工會,但可以加入純由警務人員組成的組織,而警察4大協會職能僅為「福利及服務條件」提出意見,而非用作政治表態;而《凌衞理報告書》亦列明「法例禁止警察參加工會、禁止擅離職守及要求保持政治中立」,如警隊多次借協會政治表態、違反《警隊條例》,他將會向公務員事務局反映,要求警隊嚴格遵守政治中立,否則無需再依照《凌衞理報告書》讓警隊有獨立薪級表。